首页菏泽市畜牧局办事指南正文

·菏泽市畜牧局行政执法主体
·办理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
·饲料生产企业审查登记审核
·办理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须
·办理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核

菏泽市畜牧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

    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菏泽市畜牧局、菏泽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发展、动物防疫、兽药、饲料的监督管理以及种畜禽管理等项工作,并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能。
    目前菏泽市畜牧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有26人,具体名单如下:
    1、市畜牧局(16人):彭春臣、辛玉真、齐俊芝、李建华、杨延敏、奚凤民、黄金果、魏敬才、吴振、吴卫东、李联正、裴明星、蔡中峰、蔡文利、杨同利、王玉
    2、市动物防疫监督所(10人):徐梅、董炳云、刘斌、王慧军、徐秀芝、姜秀华、孙祥苍、贾金宏、魏中锋、宋红卫